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調解在世界各地已成了解決爭議的首選方案。為向公眾推廣「先調解後訴訟」的概念,我們構思了以探討各類型糾紛解決機制為主的研討課程。課程突破了傳統調解課程內容的框架,課程會以探討調解為起點伸延至各類型糾紛解決機制如仲裁、訴訟等。同時亦會分析當涉及跨境商業糾紛時各種糾紛解決機制的成本;如何揀選適合自己案情的糾紛解決機制;怎樣選擇調解員;如何執行和解協議;調解不成功應怎樣處理?此外課程還會探討仲裁機制,解釋仲裁條款及如何選擇仲裁員等。
上課日期為每星期六上午十時至下午一時,為期三個週末。暫定上課日期如下:
2018年10月6日
2018年10月13日
2018年10月20日
上課地點:澳門大學
課堂會以廣東話授課。詳細課程內容將於稍後公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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